为保障执行案款发放的公开、透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25年7月16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
发放信息如下:
案号:(2025)黑0202执723号
案件名称:谢永鹏与齐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案外人信息:苗林(为本案申请人谢永鹏代理人)
发放金额:848581.12元
发放依据:(2023)黑0202民初4067号
拟发放时间:2025年7月23日
在公示期限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刘法官
监督电话:0452-2336775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5日
来源: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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