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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五部门联合通报表彰,韶关一人上榜!

【来源:韶关市人民政府_本地新闻】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五部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表扬2024年度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人员的通报》。其中,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伟,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显著的调解成效,获“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荣誉称号,成为全国100名获此殊荣的仲裁员之一,是我市唯一一个荣获此殊荣的个人。

近三年来,刘伟累计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五百余宗,案外调解近两百宗,年均办案量超过两百余宗,结案率、调解率、一裁终局率均位居全市前列。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他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深入研究每一起案件,细致入微地分析案情,确保每一个裁决都能公正、合理。在他看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即便在2024年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并伴随转移,他依然选择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一边积极治疗一边坚持工作,成功地解决了多起重大集体争议,展现了非凡的责任感和卓越的专业精神。

投身劳动仲裁事业十余载,刘伟始终坚守在化解劳资矛盾的第一线,案件类型涵盖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违法解雇等各类纠纷。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将人文关怀融入每个案件的调解裁决。他深知,一纸裁决书背后,牵动着一个个普通劳动者的生计与希望。面对当事人的焦虑与无助,他总是以温和的笑容、耐心的倾听,化解他们心中的不安,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为他们解析晦涩的法律条文,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为他们指明维权路径。“仲裁不仅要讲法理,更要有人情味。”在他看来,一个优秀的仲裁员,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也要懂得换位思考。正是这种将心比心的办案态度,让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公正的同时,更体会到司法的温度。

面对劳动争议案件涉案金额小、矛盾深、对抗强的特点,刘伟创新性地提出“倾听诉求—共情疏导—释法明理—解构症结”四步调解法,不仅提升了调解效率,还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2024年11月,他带病调解的“劳动者跨省维权案”不仅促成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更推动企业现场支付10500元赔偿款,有效避免了劳动者陷入“维权-诉讼-执行”的维权困境,用专业与担当为异地维权劳动者撑起了一片法治晴空。

“这份荣誉属于韶关全体仲裁人。”谈及荣获国家级荣誉,刘伟表示,“我们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每一份裁决既有法律的精度,更有人情的温度。”(转载韶关发布 吴嘉宁 张彦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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