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9批信访件,共计19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9个,生态污染问题3个,海洋污染问题2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水污染问题1个。涉及11个区市,1个市直部门,分别是莱州市4件、莱阳市3件、芝罘区2件、龙口市2件、福山区1件、莱山区1件、牟平区1件、海阳市1件、招远市1件、黄渤海新区1件、长岛综试区1件、市生态环境局1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求7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