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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散逸:电商行业的一大漏洞终于要补上了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杨散逸】

“虽迟但到”的规定

近日,在税收方面,我国有个大动作。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中有一条要求极为关键,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以下信息:

“第四条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的具体类别和内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在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报送其收入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为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涉税事项时已填报的涉税信息,不需要重复报送。”

这些内容实际上是对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部分涉税条款的具体执行的细化: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换个简单点的说法:在《电子商务法》实施近六年后,于2025年10月,电商平台终于要将平台内经营者相关涉税信息报送税务局了。

漏洞不能不补

此前并不是税务局不想收电商企业的税。单个电商企业被税收稽查的报道一直都有,但是也仅限于这种“隔墙扔砖头”的执法方式,一旦在某一地区大规模实施检查就可能会引发舆情,进而被戴上破坏“营商环境”的帽子,最后无疾而终。

甚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的通知》税总发〔2020〕29号中也明确提出:

“主动适应新经济不断发展的新要求,持续完善支持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大力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继续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不得专门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组织开展全面风险应对和税务检查。……”

现实中,电商平台也不想被行政机关轻易获得企业经营相关数据。自从《电子商务法》实施,在电商平台查询卖家注册信息就需要复杂的反爬虫验证,甚至连续查询几个后就无法继续查询——在企查查、天眼查之类商业调查软件查询企业信息如此便捷的今天,对该信息施以如此严密的反爬虫措施,可能更多是怕将企业信息与其标注的销量进行税收大数据比对吧?

问题是:目前我国电商行业,是否还属于需要被保护的“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呢?

商务部2025年1月2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网上零售额15.5万亿元,我国连续12年成为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而国家统计局同期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也就是说,目前全国接近三分之一的零售是由电商行业销售的。

与此同时,根据Euromonitor的数据,2021年我国超市及大卖场行业规模为3.09万亿元,且近几年发展缓慢。换言之,超市及大卖场这种玩家都是大型集团的行业,其规模也仅为电商行业的五分之一。

而且,电商行业发展到现在,很多从业者也并不都是早期的小商小贩,实际上资源已经高度集中。

比如,2020年薇娅带货金额超过200亿元,最终认定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号称“全球第一个逃税过一亿美元的人”。其他头部主播基本上也都接近甚至超过这个销量水平,如辛巴创立的辛选集团在2023年的总销售额超过了500亿元,小杨哥的三只羊网络在其巅峰期直播带货产值也超过300亿元。

在头部主播之下,还有大量的二三线主播可以轻松做到一个主播团队销售额超过A股上市标准——年销售额6亿元。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些主播都是“行走的上市公司”。

此外,我国的税制是“以票控税”,如果零售商销售环节不开具发票、不如实申报,那么税务机关是无法准确核对企业销售数据的;从收入对应的直接税数据就不真实,必然导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间接税种数据不实。

而且,由于零售端不对消费者开具发票,也必然不敢要求上游生产商向其开具发票,上游生产商同样也不要求更上游的原料供应商开具发票,最终导致整条供应链税收失控。

资料图:央视新闻

如果零售商是实体店,至少可以从租赁店铺规模、雇佣人数等成本除以利润率来反推销售额,或者通过坐堂监销等办法来确定销售额。但是电商销售额完全无法使用这些传统方法来解决,如果平台不提供涉税信息的话,电商比传统实体商更容易逃税,这也是这几年经常爆出网络主播逃税的底层逻辑。

依法治税意义重大

一旦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商交易的涉税信息,那么网络销售税收监控就从适配计划经济时代的“以票控税”立即进化为全球主要国家普遍使用的“税收金融监控”,只要是发生过的交易就都有记录,企业极难逃税。

因此,如果平台通过提供涉税信息督促电商纳税,那么最终对税收的提升,不仅仅是零售环节的增值税,而是很可能会导致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间接税合计提高约1/3,即使对应全部税收总额也可能会提升20%。

而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这些年电商的发展,由于不需要在当地设立实体店铺,因此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马太效应:原本工商业发达的沿海地区因可以在本地赚全国的钱而越发昌盛;原本工商业欠发达的内陆地区因本地工商业受电商冲击更加衰落。如果不能通过税收进行转移支付来弥补,两者之间的经济差距将越来越大。

也就是说,依法治税,使得政府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转移支付,有利于让县城经济继续维持良性发展,从而确保最基层的稳定。

同样重要的是,收上来的税可以用来支持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研发,以打破美西方的“卡脖子”,为经济发展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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